一、煤质分析仪器标准修订要点
1984 年以后,国际标准(ISO)和主要工业国家的全水分测定标准基本有以下几种:
(1)直接容量法。煤样与有机溶剂(甲苯或二甲苯)共沸蒸馏,根据蒸馏液中水的体积测定煤中水分。
(2)间接重量法。煤样在(105~110)℃温度下,于氮气或空气中干燥至质量恒定。对水分高的煤,则先在比室温高(10~15)℃,但不超过 45℃下干燥测定外在水分,然后在(105~110)℃下干燥测定内在水分。
煤炭化验设备国家标准GB/T 211—1996 是在 GB 211—84 基础上,参考 ISO 589《硬煤全水分测定》和 ISO 5068《褐煤和柴煤一水分测定一间接重量法》,同时吸收了微波干燥法而修订的,其主要修订点如下
1 取消了 GB 211—84 中的 B法和 C法、即于(145±5)℃下干燥的方法。
2 增加了通氮干燥法、微波干燥法和恢复了两步法。
3 按 GB 483—87《煤质分析试验一般规定》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修改了有关的名词,术语、计量单位和符号。